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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析肥料的三大定律

给农作物施肥料就像人要合理饮食一样,都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律。

1、养分补偿学说:养分补偿学说是养分的归还的学说的发展,是施肥的基本的原理之一。德国化学家李比希1843年在所着的《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上的应用》的一书中,系统地详细地阐述了植物、土壤和肥料中的营养物质的变化及其相互的关系,提出了养分归还的学说,认为人类在土地上种植作物,并把产物拿走,作物从土壤中吸收的矿质元素,就必然会使地力逐渐的下降,从而土壤中所含的养分将会越来的越少,如果不把植物带走的营养元素归还给土壤,土壤会由于土壤的肥力衰减而成为不毛之地。因此要恢复和保持地力,就需要将从土壤中拿走的营养的物质还给土壤,需要处理好用地与养地的矛盾,提高自觉的投肥的意识。

2、同等的重要律:不论大量的元素或微量的元素,对农作物来说都是同等的重要的,缺一不可,缺少了其中的任何的一种营养元素,作物就会出现缺素的症状,而不能的正常的生长、发育、结实、甚至的会死亡,导致减产或绝收的情况。例如作物对铜的需要的量很少,但小麦缺少了它就会出现不孕、小穗的情况。

3、不可代替律:作物需要的各种的营养的元素,在作物的体内都有其一定的功能,相互之间不能互相的代替。如缺少钾,不能用磷代替,缺磷不能用氮代替,也不能用和它们的化学性质十分相似的元素所代替。缺少什么元素,就需要施用含有该元素的肥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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